2008年4月初,深圳某地产在一在售楼盘推出特惠单位,对此前已购房的业主,按特惠价全部进行差额补偿。这家地产因此成为深圳,甚至全国首个全额补偿前业主差额的开发商。
5月底,武汉楼市再现补差价之举,阳逻一楼盘的开发商将现房按9折销售,此前买房的业主最高可获得3万元的差价补偿,并承诺未来如再降价,其还将补差价。这是武汉市首个推出差价补偿的楼盘。
而早在2008年3月份,已有万科在第五园发起了“琢玉行动”,以“付300元/平米可获1500元/平米装修”方式对降价前买房的业主进行变相补偿。此后又有公司开展“春雷行动”,一边以20%-30%的幅度降价,刺激楼盘销售。同时,投入近7000万元费用,以每户家庭享受价值3.8万元的澳大利亚教育机构提供的高阶思考教育和给每户8—15万元的装修现金券的方式,对项目110户符合条件的老业主提供价值4000-4500元/平方米的装修设施。
不仅深圳,武汉同样出现了补差价的现象。也是在4月份,“降价赔付”光临南京。南京某水城楼盘打出广告承诺:从签约起五年之内共计增值幅度达30%,如果业主购买该楼盘后房价出现下跌或者增值幅度达不到承诺,开发商将补偿差额。
频频出现的补差价行为,放在不同的房企身上,或者有各自的苦衷、各自的原因,比如刺激楼盘销售,尽快回笼资金;安抚老业主,给潜在消费者打定心针;做事件营销等等。
但结合目前各地偶尔出现的退房潮现象,我认为,补差价如果能妥当实施,或可缓解这种现象的发生。即使不能完全阻止,但至少也可以给购房者一颗定心丸,把退房潮限制在一个可以容忍的范围内。
之所以得出这么个判断,或者说提出这个建议,我们可以一起分析一下退房潮出现的原因:
(一)打折促销,或变相打折,导致以往的房产贬值,老业主心理不平衡,而要求退房。
(二)银行按揭问题,或首付比例过高,或银行贷款没批下来,或者是贷款批下来,但利息太高,购房者承受不了,只好退房。
(三)以售楼人员或自己亲戚朋友的名义购买一部分房源,制造虚假的销售业绩,而交房时按揭银行要将原先的开发商担保转为产权证担保,必须办理产权证,这时候虚假合同无法继续存留。于是,在交房期集中出现退房现象。
(四)由地价、舆论及奥运后房价涨跌不定等因素,人们对未来房价的预期开始发生变化,观望效应开始产生,使得房价因缺少购买力支撑而步入下跌轨道,同时房产贬值的预期导致一些未交付的房主产生退房的想法,进而变成具体行动。
而采用补差价的策略,可能会在某些方面抵消不利因素,而在某些方面发挥积极的促动销售、维持销售的效应。
首先,这是一种营销手段,可以看成“事件营销”。目前市场相对低迷,“补差价”之举不仅会引发购房者的关注,也能引起媒体的关注与报道,无形中是为楼盘做了“广告”,其效果显然比一般的“广告”强得多,开发商在广告投入与产出方面划算得多。
其次,从购房者心理来讲,房子降价后,原业主心理肯定是不平衡的,如果开发商对其补差价,他们一般会获得心理平衡,对开发商的信任度增强,相应的退房行为就会少得多,甚至不会发生。
第三,补差价会引发示范效应,一旦消费者了解到开发商可以弥补差价,就会大胆地买房;而退房现象少了,房价的预期也将发生变化,更多的消费者会加入到购房队伍。
第四,补差价可以用来回笼资金,从而能够在房地产开发方面实施更大的计划,无论是投入品牌建设、产品质量,还是投入到设计、营销方面,对开发商脱困与助跑都是较大的帮助。
其实,补差价的做法在其它行业很常见,比如家电或数码电器卖场,一般经常有补差价的办法;汽车行业也有这样的举动,2004年时东风标致在宣布最高降价2万后,首次对之前购车的车主进行降价补偿。
王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