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溪大道北段、中段市政设施改造工程项目管理(代理业主)招标公告
2008-05-09 来源:成都招标投标网 网友评论:0条 [ 字体:大 中 小 ] [颜色:红 绿 蓝 黑]
凤溪大道北段、中段市政设施改造工程项目管理(代理业主)招标公告
| · 公告名称 : 凤溪大道北段、中段市政设施改造工程项目管理(代理业主)招标公告 |
| · 招标编号 : 0000 |
| · 公告日期 : 2008-5-8 |
| · 截止日期 : 2008-5-9 |
| · 所属行业 :项目管理 |
| · 所属地区 : 市属 |
| · 招标形式 : 公开招标 |
| · 业主单位 : 成都市温江区市政公用局 |
| · 代理机构 : 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业主单位 : |
| · 标书下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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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溪大道北段、中段市政设施改造工程项目管理(代理业主)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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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溪大道北段、中段市政设施改造工程已经温发改投资[2008]38号文立项,温发改投资[2008]73号文批复实行项目代理建设管理。成都市温江区市政公用局作为项目业主现对本项目的建设管理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1、本次招标项目的工程概况:
1.1、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在原地址改造凤溪大道北段(柳城大道-天乡街)、中段(柳城大道-南熏大道)。北段改造内容:道路全长2800米,主车道宽约20.5米,慢车道宽约2.5米×2,在原道路基层处理后,铺筑沥青混凝土路面,投资估算约1800万元;绿化景观改造投资估算约600万元。中段改造内容:路灯改造投资估算约180万元;改造1200米长的绿化景观投资估算约1200万元;安装“非机隔离栏杆”约2400米,投资估算约220万元。
1.2、建设工期:5个月。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符合建设部建市【2004】200号文件规定,能够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独立企业法人且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2.2、建设部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质,且在有效期范围内。
2.3、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且在有效期范围内。
2.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本工程代理业主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
3、报名须知:
3.1、投标人报名须携带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工程招标代理资质证书副本;
(4)、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
(5)、经办人介绍信或委托书;
(6)、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说明:以上资料除第(5)项收取原件,其余资料均查验原件后收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请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按照下述时间及地点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150元/套,售后不退:
4.1、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08年05月08日至05月09日(09:00-12:00,14:00-16:00)。
4.2、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成都市西安南路西雅图写字楼)。
招标人:成都市温江区市政公用局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小姐
电话:028-87774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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