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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后房屋租赁是高峰期 出租房业主务必更加留心

2008-03-07 来源:焦点博客 网友评论:0条    [ 字体: ] [颜色: 绿 ]

一、要了解承租人的背景以及经济承受能力业主在出租房屋时最怕收不到房租和房屋损坏,那么在签订出租合同之前,一定要核实承租者的真实身份及承租房屋的用途,是否有稳定的经济收入等,为的是避免以后因为房租问题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因为承租人大多是外籍来京人员,建议房东检查租客的身份证、暂住证,并留其身份证复印件,确保自身的利益不被侵害。

  二、检查出租房屋内预留配置的安全性好多业主出于好心,将出租屋内的家具家电留下,方便租房人。但是有的电器设备由于老化,已经存在安全隐患,会给租客带来危险。所以出租前一定要仔细检查,以防后患。

 

  三、签订合同时要慎重在签租赁合同时,业主应当将付房租时间、方式、金额和租金包含的内容等写清楚,还要将室内的家具家电等物品和水表、电表、煤气表等仪表数字以物品交验清单的方式记录清楚,明细合同及条款内容,使合同在将来一旦发生纠纷时能够成为坚强的法律依据。

 

  四、收取押金避免利益受损有些房屋的水电煤气是后付费,这就存在了时间差。或是室内物品损坏、交纳房租时间拖延等现象的发生,那么如果租赁合同中止,势必会给业主的经济利益带来损失,所以房东一定要收取合理的押金作为保障。

 

  除了以上四点业主们要注意的之外,其实在房屋租赁高峰期,业主如果想要安全、快速的出租手中房屋,可以委托那些资质、信誉较好的大型房屋中介机构代理,这样不仅能够保障业主的租房速度,同时还能使房屋业主享受到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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