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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规范物业服务收费 超值服务可超政府指导价

2007-02-19 来源:成都商报 网友评论:0条    [ 字体: ] [颜色: 绿 ]

 成都市物价局和市房管局联合发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已于1月1日起执行。根据规定,提供一级物业服务的电梯住宅物管费最高为每月2.1元/平方米。近日不少读者咨询如何判断小区物管费是否合理,专家提醒,新政策不影响过去的物业服务收费合同,购房者在1月1日后签订物业服务收费合同的,可以逐条审核物业服务等级,判断收费是否合理。
  通知规定住宅(不含别墅)物业服务收费包干制实行政府指导价,别墅和其他非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成都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对物业服务如何划分等级进行了详细规定,每一级服务在基准物管费基础上有20%的浮动区间。

  近日网友们对新规定讨论得非常激烈,其中有人提出市内有楼盘物管费达到每月2.6元/平方米,超过了政府指导价最高2.1元,企业会不会将物管费降下来。昨日,成都市房管局物业管理处负责人表示,根据新规定,五城区物业服务需求方要求提供一级物业服务等级未涵盖的物业服务事项及质量,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可超政府指导价,但必须供需双方协商并报成都市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其他区(市)县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未报市和各区(市)县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不得超过政府指导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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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服务等级对应的指导价格

  ■一级:有电梯1.75元,无电梯1.15元,±20%

  ■二级:有电梯1.35元,无电梯0.85元,±20%

  ■三级:有电梯1.00元,无电梯0.55元,±20%

  ■四级:有电梯0.6元,无电梯0.35,+20%

  想了解物业服务等级所包含的具体内容,请登录成都全搜索房产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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