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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做房奴多少年 房贷新政下买与租谁更划算?

2008-01-18 来源:焦点成都房地产网 网友评论:0条    [ 字体: ] [颜色: 绿 ]

 这两天,焦点房地产网论坛上出现了一篇名为《我是房奴吗?》的帖子。楼主问出了一个让众多购房者都需要深思的问题,那就是“我是房奴,还是租我房子的人是房奴?”
  楼主在帖子中这样写道:“我在05年4000/平米买的房子,贷款35万,15年按揭,月供3000。后来因为还贷压力太大,只好把房子租出去了,现在月租2500。估计2年后租金可上调到3000,基本抵消月供了。在很多人眼里,我是房奴,而且是买了房也住不起的可怜的房奴。不过现在我每个月的月供都是那些租我房子的人来帮我给了,请问一下,到底我是房奴,还是那些租我房子的人是房奴?我租个15年,好歹还有一套房子,那些租15年房子的人,15年后还有什么?”


  去年,中国人民银行先后6次提高了人民币贷款利率,加息后,5年期以上个人贷款基准利率由年初的6.84%增加到现行的7.83%。购房人的贷款无疑增加了不少,对于每月的还贷额,大部分人都不清楚。王女士03年贷款买了一套总价二十万的房子,还款期限是30年,按当时的情况计算,这套房子,实际就花去了她四十万,原来每个月她按时固定存1014元贷款到中国银行的帐户里,6次加息后,她打算向银行打听一下具体的还款数额,以免影响银行信用额度,可是打了中行服务台电话,客服人员也不清楚,让她咨询省个贷中心,可是这个电话打了几天,也不是没人接,就是占线,“房贷这个事,真的是让人揪心啊,30年按揭啊,这么加下去,不知道还能不能承受得了。”


  《妳会嫁給一個租房的男人嗎?》这篇帖子最近在焦点网论坛里也很受网友关注,似乎楼主是一个“买房才能成家”这一传统观念的坚决拥护者,他在帖子中说“租房者也就是无产阶级,中国人始终的传统就是有一个家,没有房子就没有安全感,房子是不动产,千秋万代传下去,所以房奴才是真英雄,不做房奴是狗熊.只有做房奴才是对老婆孩子家庭的一种承诺,一种承担,全世界所有大城市有房子的人都是经过做房奴的,房产证最后是属于房奴的!”


  普遍的观点是,房价上涨,已购房者可以坐收渔利,然而北京师范大学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钟伟最近却在焦点网举办的地产新视角大型论坛上“已经购买商品房的购房者,他们也并不是房价上涨的主要受益者。”他举例说,“如果你是一个中等收入阶层,你买了一套商品房,并且你是差不多用大家平均的时间,也就是7—8年就提前偿还完了,如果你借的是5年的按揭,按揭率都是70%,那么在7—8年当中,每年房价上涨5%,对你而言,因为你使用了按揭工具,对你而言这个房价上涨是毫无意义的,一分钱都没有赚到,如果你借的是10年7成的按揭,7—8年房价每年上涨6%,如果你是借20年的按揭,7—8年,也就是你提前还款周期之内房价每年上涨将近9%,所有的房价上涨的紧收益全部都画为按揭利率,所以不要认为已购房者他们获得了房价上涨的大部分,金融部门才是真正的主要的受益者,当然他们也有可能是未来风险的承担者。 ”

  徐小姐最近被房贷的事弄得心烦意乱,因为今年要一次性消化6次加息的结果,她开始盘算着提前还款,徐小姐的房子是04年初买的,总价14万,贷了11万,当时咨询说是可以提前还款,可现在向银行一打听,又说提前还款有次数限制,并且还不能更改贷款的期限,也就是不能把二十年改成十五年。


  为了福利分房,有的人假结婚;为躲避第二套房贷款新政,有人假离婚,我们的生活一直在为了房子而做出种种改变与选择,而有些改变与选择并不是我们的所愿,在得到的同时,也许失去的更多。今天,买房还是租房,已日益成为一个值得探讨的话题。

  友情提示:

  各银行对于提前还贷的不同规定:

中国银行:

  还款额要是一万的整数倍,没有次数限制,不能改期限。省个贷中心电话:86728780。


工商银行:

  还款时间达到一年以上,如果没有不良违约纪录,可以申请提前还款,经银行批准后可以提前还款。没有次数限制,不能改期限。省个贷中心电话:87644905。


招商银行:

  还款时间未达到2年的,收提前还款的金额一个月的利息,比如提前还款五万,五万作为本金,收一个月利息。没有次数限制,不能改期限。省个贷中心:86627040\86531193。


建设银行:

  提前还款一年只能申请一次,最多只能五次,可以更改期限,提前还款没有违约金。省个贷中心:86766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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