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业界认为这将有利于二手房市场发展。
《补充通知》中明确了以借款人家庭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同时对于升级置业购房的贷款条件有所放宽,这对于以自住为主的京城二手房市场而言,将有利于促进市场理性的发展。
以家庭为单位 认定房贷次数
《补充通知》第一条就明确规定“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对此,“链家地产”副总经理金育松认为,这是由于在359号文中并没有对此做出详细规定;在此后各家商业银行制定的关于第二套房认定的细则当中,部分银行是以家庭为单位,但是大多数银行还是以个人为单位;此次央行及银监会对此做出了统一标准,避免了不同银行不同政策的情况。
对二手房市场影响不大
这个《补充通知》影响的消费者主要是已经成家、以个人为单位购房的群体,据“链家地产”统计资料分析,目前二手房市场贷款的比例为55%左右;而在贷款者当中,剔除首次购房的消费者,用贷款购买第二套房的消费者仅占55%的贷款者中的两成左右,即受到影响的消费者为11%左右;而在这11%的消费者中,如果其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水平,那么购买第二套房时仍然可以享受首套住房的优惠政策,这部分升级置业的消费者也不受到《补充通知》的影响;金育松认为,真正受到波及的消费者是非常少的,因此,《补充通知》对整体二手房市场影响不大。
满足升级置业的自住需求
《补充通知》第二条引入一个“人均住房面积”的概念,规定“对于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政策执行”。这一点改变了359号文对于购买第二套房的“一刀切”的做法,保护了有升级置业需求的消费者,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可以满足那些自住性的“小房换大房”的需求。
此次的《补充通知》与国家把改善群众居住条件作为城市住房制度改革和房地产业发展的根本目的是相吻合的,也更加有利于推动二手房市场的活跃,使得政策的实施更加科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