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 登陆 | 注册 用户名: 密码:
你的位置:163房产首页地产资讯营销策划 > 上海开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购房者的持有成本加大
24小时最热门
地产生活
图片快讯
合作媒体

上海开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购房者的持有成本加大

2007-11-29 来源:东方早报 网友评论:0条    [ 字体: ] [颜色: 绿 ]

自2007纳税年度(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起,上海开始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昨天(28日),上海市政府发布《上海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规定》(以下称《规定》):从今年起,按照最新税额标准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最高征收标准为每年30元/平方米。

计税的土地面积,对于开发商而言,以建设用地批准文件记载的土地面积为准;对于商品房而言,则以房地产权证上记载的分摊土地面积为准。

《规定》要求,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实行按月、季度或者半年分期缴纳。具体缴纳期限,由市地方税务局确定。

业内人士认为,这在一定程度上将加大购房者的持有成本,对于开发商来说,土地储备代价也将随之提高。

商品房也要征税

去年年底,国务院颁布了修订后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将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提高两倍,但具体实施方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上海昨天公布的《规定》即是对上述修改的落实。

按照昨天公布的《上海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规定》,上海城镇土地使用税按照区域不同共分6级,其中内环线以内区域为一至三级;内环线以外外环线以内区域分布二至四级;外环线以外区域三至六级。各级土地每平方米年税额分别为1.5元至30元不等,其中30元的收税标准针对的是内环线以内的部分土地。

对于如何计算土地面积,《规定》指出,纳税人实际占有土地的使用权属于专有的,计税土地面积以房地产权证上记载的土地面积为准;无房地产权证或者房地产权证上未记载土地面积的,以建设用地批准文件记载的土地面积为准。而对于类似商品房这种使用权属于共有的土地来说,将按照房产证上的分摊土地面积来计算。

举例来说,在内环线以内核心地段,土地使用税额为30元/平方米,如果以公摊土地面积100平方米来计算,土地使用者每年需要缴纳3000元的土地使用税。

开发商囤地成本增加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调整是政府土地调控的重要环节之一。2006年8月31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中的一项重要措施是,通过调整相关税收政策,加大对建设用地的税收调节力度,抑制建设用地的过度扩张。

2006年12月31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对1988年国务院发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作了相应修改,提高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至原来的3倍,并将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扩大到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

对于房地产开发商来说,一旦使用新的税收标准,其土地储备成本将增加。在上海北京等大城市中,以12元/平方米的中间价位计算,10万平方米的土地一年的“持有费用”为120万元,如此算来,对于那些动辄拥有数千万平方米土地储备的土地大户来说,仅仅土地的持有成本就将达到数千万乃至上亿元之巨。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上一条:京建委澄清不再搞特殊 买经适房公务员不受照顾  [2007-11-29]

下一条:李开发:应当建立保障性住房的合理价格形成机制  [2007-11-29]

相关新闻
关于我们 | 合作联系 | 网站地图 | 招聘信息 | 合作伙伴 | 本站广告规格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