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后的小区,到处飘扬着“热烈欢迎业主入住”的鲜红标语和五彩气球,可与这热闹喜庆气氛形成鲜明对比的,却是业主黄先生脸上冷漠无奈的表情。原来,黄耗资上百万元购买的一套“精装房”在收房时被发现问题多多,甚至无法入住。他气愤地将开发商起诉到了锦江法院。昨日法院开庭审理,由于逾期交房及精装房不精,开发商赔了黄先生36066元。
等了两年 不料“精装房”装得糙
“我是看中了他们广告中说的 ‘精装修’才买这套房子的,但现实中的差距太大了。”提起自己花了103.23万购买的这套精装房,黄先生仍然气愤难忍。据悉,早在2004年11月6日,他就和该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购买了一套精装房。这套房子让黄先生等了又等,就在今年6月2日交房时,他却傻了眼:撇开墙面不平色差大、木门损伤油漆脱落不说,积水的卫生间和窗台、松动的楼梯扶手让其根本无法正常入住。
“精装房装得这么粗糙,咋住哦?”黄先生拒绝接房,虽然开方商随后根据他的要求多次进行整改维修,但他仍不满意。“开发商野蛮施工,他们在木地板上切割墙砖,在房间内调混水泥,还将木质楼梯踩坏了。”黄说,到9月4日自己接房时,房屋地板及楼梯仍处于损坏状态。一怒之下黄将开发商告上法庭,请求他们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赔偿装修费并顺延房屋保修期。
逾期交房 开发商赔了3万多元
昨日庭审中,开发商为自己辩护:“房屋是经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的,不存在主体结构问题,也不影响原告居住使用。”同时,他们认为今年6月2日就向黄先生交付了房屋,不存在逾期。“而且我们根据他的要求对房屋进行了多次整改,已整改完毕,更不存在违约啊。”开发商说。
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开发商称已经按期交房,但未提供证明。卫生间积水、窗台外积水和楼梯扶手松动,属于合同约定的 “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房屋质量问题”,因此黄先生拒绝接房的理由成立。开发商理应按双方约定的《住宅质量保证书》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也正因为逾期交房66天,保修期从9月4日起算。最后法院一审判决,开发商支付违约金34066元,支付楼梯打磨后期处理补偿费2000元。
合理退房 三种情况法院会支持
商品房质量出现问题,什么情形下业主可以依法要求退房呢?
合泰律师事务所杨海斌律师认为,以下3种情况会得到支持:一、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使用,或房屋交付使用后,经有资质的质量鉴定部门核验,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确属不合格的。二、房屋有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了正常居住使用,如房屋防水工程严重不合格,经维修后仍不能达到防水效果的等;但这种情况是否达到严重程度,需经有关部门鉴定。三、双方在购房合同中,约定的商品房质量瑕疵退房条件成立,购房者就有权要求退房,而且还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