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冬的阳光,多晒一会就想打盹。可是成都丽景天成的业主田女士躺在自家的阳光房里晒了一上午了,却毫无困意。房子的产权一直没办下来,这事让她感觉太闹心了。
越想越不是个事,田女士一个骨碌翻起来,直奔物管办公室去了。
“物管同志,我是1栋3单元11楼的业主,我的产权证拿下来了吗?”她一进门就喊开了。
“给你说了多少次了,你那屋顶的阳光房要拆,不然过不倒规划局那关,你那是违章建筑。”
“我当初买顶楼图的就是这个屋顶花园,连阳光房都不能搭,那我买屋顶花园还有啥子意义呢?”田女士有点想不通,“其他小区的屋顶花园不都有阳光房吗?为啥我搭个阳光房就不给我办产权?”
物管解释说:“远大公司(开发商)的工作人员已经去交涉过了,你们的产权不是不给办,只是暂缓办理,你把阳光房拆了,让规划局的人来验收合格了,不就办下来了吗?”
事件追踪
在丽景天成,和田女士一样未拿到房屋产权证的还有11户人家,他们均被告知:在屋顶搭建了违章建筑,暂缓办理房屋产权证。
记者在田女士家的楼顶看到,整个小区共有5栋楼房,除最高的一栋外,其余4栋的楼顶都建有花园、凉亭、小屋、阳光房等,有一户甚至在楼顶又搭起一座两层“楼房”。而田女士自己也在楼顶用玻璃、木板、铝合金建了一座8平方米左右的玻璃小屋。“今年2月,我就按照开发商的要求交纳了所有办理房屋产权证需要的材料。”但等到4月,她从开发商处得到的通知是:由于楼顶有搭建物,规划局已把这部分业主的材料全部锁定,要求暂缓办理。“从今年7月开始,我一直在询问产权证办理的情况。”田女士说,开发商一月拖一月,直到现在产权证也没能办下来。而开发商的答复是,在规划局来验收前,也就是去年3月前搭建的必须拆除。
田女士拿出了一份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在2006年3月31日《致成都市房屋产权监理处的函》的复印件。该文件写道:“四川兴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修建的(丽景天成)项目中,有12户住户擅自在其住宅屋面进行违法建设。请贵单位协助我局进行违法建设的查处工作,暂缓办理该项目12户的房屋产权证。”
对于田女士的说法,该小区的开发商------四川兴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位负责产权办理的胡姓工作人员称,由于是规划局在验收时发现的问题,他们对此也不太清楚,只知道有一部分客户被暂缓办理。他表示,公司(开发商)将协助有关部门对这部分业主楼顶的建筑进行统一处理,“最终我们会努力把这部分客户的产权证办下来”。
?解决之道
就丽景天成12户业主的房产证一事,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规划验收处相关负责人伍灵说,在开发商对这部分搞擅自搭建的业主进行多次通告,但他们仍未整改的前提下,会暂时停办这些业主的产权证。伍灵特别指出,规划部门对屋顶的绿化及必要的设施建设是支持的,住户在动手前,必须按程序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对于类似田女士这样的情况,伍灵称,业主可以将楼顶的建筑按照规划部门的要求处理一下、整改一下,并不是要求他们全部拆光。“按照要求整改处理以后,我们会委托物管对处理后的情况进行检查。”他说,只要符合要求,规划局肯定是支持他们办理产权的。
记者在此提醒各位顶楼的业主:在未取得规划许可的情况下,不要在屋顶擅自进行建筑物的搭建,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