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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银行:只要贷过款 即视作第二套

2007-10-13 来源:成都商报 网友评论:0条    [ 字体: ] [颜色: 绿 ]


  当各家银行都在为房贷细则观望时,光大银行近日公布了最新的住房贷款细则。记者昨日从光大银行成都分行获悉,新政之下,借款人贷款购房越多,承担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也越高。

  记者昨日获悉,对客户关心的第二套房的界定,该行决定以个人为单位(包含主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而不包括其家庭成员,也就是说夫妻二人可以分别贷款买房。但是,如果借款人此前的房贷已还清,在继续申请贷款时,仍然视为第二套住房。与别的银行一样,第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利率不低于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不过,从第三套房开始,每增加一套住房,其贷款首付款比例将在第二套房贷首付款比例的基础上增加2个百分点,例如第三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2%。同时利率也会相应调整,每增加一套住房,其最低利率水平分别为基准利率的1.12倍(第三套住房)、 1.14倍(第四套住房)、1.16倍(第五套住房)等。

  在央行和银监会今年的房贷新政中,要求楼盘封顶后才能发放按揭贷款。昨日,一位读者向记者报料,称他去一个还未封顶的楼盘买房,结果开发商告诉他,其合作的银行已明确表示,在未封顶之前,客户不能按揭买房。

  记者采访了浦发行、光大、中信等多家银行的相关负责人,了解到各家银行如今对“未封顶”这一条都卡得比较死。据说,如果没有封顶,目前无法申请按揭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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