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市房产管理局五楼会议厅召开了一场关于拆迁安置的新闻通气会。颁布了由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五城区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意见》,这是地震灾害后,我市针对城市房屋拆迁出台的第一部规范性文件。《意见》的出台对进一步规范拆迁行为、统一补偿标准、维护正常拆迁秩序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新的补助办法,今后在拆迁安置的同类地区,可以买到1.2倍面积的普通商品房了。
三大特点
我市当前旧城改造任务艰巨。仅中心城区“两轴四片”重大项目,所涉及的拆迁面积就达117万平方米、拆迁户数10492户,加之5.12汶川特大地震又造成了大量的危旧房屋急须改造。同时,近期拆迁补偿标准不一致问题也困扰着城市拆迁的健康发展。为此,成都市出台《意见》,对拆迁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及时规范与调整。
根据成都市城市拆迁实际情况,结合现行拆迁法规政策,《意见》从拆迁管理、补偿安置标准及行政执法等方面对城市拆迁进行了规范,体现了三大特点。
统一拆迁补偿标准
《意见》明确了拆迁标准包括被拆迁房屋补偿、政策性补偿、政策性补助、政策性补贴和提前搬迁奖励等五项。拆迁人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拆迁标准。统一拆迁补偿标准是维护社会公平、保障拆迁工作顺利进行的必然要求,有效避免了执行政策的随意性,维护社会稳定。
鼓励货币补偿安置
推出了鼓励货币补偿的三项措施。一是购房补贴,住宅按被拆迁房屋评估价的30%给予购房补贴,非住宅按被拆迁房屋评估价的20%给予购房补贴;二是在户奖不超过6万元的基础上,选择货币补偿安置的另给予每平方米不超过500元的面积奖;三是对被拆迁人得到的货币补偿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和契税。
规范拆迁评估管理
一是建立估价机构备选库,目的在于加强对拆迁估价机构及房屋评估价格的监管;二是明确规定了拆迁评估价应反映同时期、同结构、同用途、同类区域的二手房市场价格。三是制定了《成都市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操作规则》,以规范房屋拆迁估价行为。
四项坚持
结合我市实际,《意见》对原拆迁政策进行了补充与完善。与原拆迁政策相比,《意见》继续坚持四个基本做法,而在拆迁补偿安置细则上,作出了六大改变。
坚持依法拆迁
《意见》继续要求强化行政执法,明确依法拆迁是解决拆迁纠纷的根本方法。对经充分协商调解仍无法解决的拆迁纠纷,应及时受理行政裁决申请。对市政府依法作出的行政强制拆迁决定,应及时组织实施,依法维护正常的拆迁秩序。
坚持阳光拆迁
《意见》继续倡导十项公示,要求拆迁相关政策、信息必须在现场予以公示;严格执行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要做到同一工程拆迁补偿标准前后一致,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拆迁补偿标准。
坚持文明拆迁
《意见》继续强调要切实维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做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对群众有拆迁改造愿望、大多数住户同意拆迁的区域,倡导探索模拟拆迁;严禁野蛮拆迁。
坚持属地管理
《意见》重点明确市、区两级各自管理职责,特别是对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与各城区管理部门职责作了明确界定。要求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负责房屋拆迁政策指导、房屋拆迁许可监管、估价机构和拆迁单位监管、拆迁工作人员业务培训、重大拆迁问题协调及年度拆迁工作考核。五城区房产管理部门具体做好本辖区内年度拆迁计划申报、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及拆迁许可证审核、拆迁项目监管、拆迁纠纷调解与裁决、拆迁听证、房屋拆除安全监管、拆迁诉讼与信访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