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度的房子卖给谁?
“现在政府下的通知并没有明确,是不是所有的已建工程都必须加固为8度,他们提到的鉴定环节实际上就存在变数”,多家都江堰的开发商都提到了对“需要加固”判定标准的异议。
“哪些需要加固为8度,哪些不需要?如果被证实为可以安全使用的7度建筑是不是还需要加固为8度?”多家都江堰的开发商都表示,目前还没有最终的细化执行办法,公司无法估算其中的得失。
据了解,都江堰市建设局制定了都江堰市行政区域内实施的房屋建筑震后抗震加固工程办事流程,进行抗震鉴定和加固的项目均须经过“鉴定—设计—图审—申报—施工—验收—备案”等七项程序,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量、安全监督。
而根据建设局的流程,抗震鉴定工作将对工程场地、设计、施工、材料及震害现状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进行安全性评估和必要分析验算,在此基础上提交抗震鉴定报告。鉴定报告会作出是否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结论,提出是否需要加固的建议。
都江堰建设局的《通知》中提到,鉴定分析结果的抗震鉴定报告中必须包括建筑的受损程度、原因、现象,这些分析数据和情况都将作为加固设计的重要依据。而房屋建筑抗震鉴定的主要依据是“国家相关标准规范”:1992年7月1日以前设计的建筑工程,按《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95)进行鉴定;1992年7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之间设计的建筑工程,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11-89)进行鉴定;2003年1月1日以后设计的建筑工程,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进行鉴定。
“这份通知并没有直接的鉴定——加固间的代换关系,也就是不能说明鉴定之后,不同受损程度的建筑应该怎么去处理?如果是都必须加固为8度,那么现在被认为可以安全使用的7度建筑怎么办?”
一个开发商的项目处于在建状态,他的意见颇具有代表性。他认为,成本增加对于开发商来说,只能算是“一次性增加”,而对于进入销售环节的房屋来说,原有7度设防的房子肯定没有人再愿意买。精诚房产李晓宁也认为,工程成本增加后更为深远的影响在于已建项目销售的接受度上。
沿海地产总经理陈利华说,“我们目前只有按兵不动,等待政府的政策明朗了之后,再做新的打算。必须要等所有的政策出来了,我们才好调整项目!目前,我们做的事情,就是随时准备,加入灾后的重建中。”
建筑抗震
设防分类和设防标准
建筑应根据其使用功能的重要性分为甲类、乙类、丙类、丁类四个抗震设防类别。甲类建筑应属于重大建筑工程和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筑,包括:A、中央级、省级的电视调频广播发射塔建筑,国际电信楼、国际海缆登陆站、国际卫星地球站、中央级的电信枢纽(含卫星地球站);B、研究、中试生产和存放剧毒生物制品和天然人工细菌与病毒(如鼠疫、霍乱、伤寒等)的建筑;C、三级特等医院的住院部、医技楼、门诊部。乙类建筑应属于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的建筑,丙类建筑应属于甲、乙、丁类以外的一般建筑,丁类建筑应属于抗震次要建筑。
各抗震设防类别建筑的抗震设防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甲类建筑
地震作用应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其值应按批准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措施,当抗震设防烈度为6-8度时,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当为9度时,应符合比9度抗震设防更高的要求。
乙类建筑
地震作用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抗震措施,一般情况下,当抗震设防烈度为6-8度时,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当为9度时,应符合比9度抗震设防更高的要求。丙类建筑,地震作用和抗震措施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
丁类建筑
一般情况下,地震作用仍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抗震措施应允许比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适当降低,但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时不应降低。
【声音】
支持还是反对,自抗震设防烈度的变更决定作出后,开发商如何应对将决定着各自项目在今后市场中的起点和高度。而在建项目与在售项目又是必须要经历抗震设防标准提高后的调整期,目前,各企业仍然处在对政策下一步明朗化和可执行化的等待中。